肉类行业舆情周报(5.16—5.23)

  一、官方抽检不合格信息

  1、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綦江区天星大道分公司经营的农家散养蛋(鸡蛋)不合格

  2025年5月22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56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5号)。通告显示: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綦江区天星大道分公司经营的农家散养蛋(鸡蛋)不合格(散装  购进日期2025-01-06)。不合格项目:多西环素║31.3?g/kg║≤10?g/kg。检测机构: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泉州市百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的鸡蛋不合格

  2025年5月23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通告显示:泉州市百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的鸡蛋不合格(购进日期为2025年2月23日),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北京仟佰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采购的红壳鸡蛋不合格

  2025年5月16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2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通告显示:北京仟佰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采购的红壳鸡蛋(购进日期为2025年2月23日),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盛邦食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鸡蛋不合格

  2025年5月15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第四期)。通报显示: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盛邦食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鸡蛋不合格(购进日期:2025-04-05)。不合格项目:甲氧苄啶║140µg/kg║≤10µg/kg;多西环素║17.3µg/kg║≤10µg/kg。检测机构: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5、任学兰销售的鸭蛋不合格

  2025年5月15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第四期)。通报显示:任学兰销售的鸭蛋不合格(购进日期:2025-03-30)。不合格项目:多西环素║276?g/kg║≤10?g/kg。检测机构: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6、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欣悦滋百货店销售的洋鸡蛋不合格

  2025年5月15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第四期)。通报显示: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欣悦滋百货店销售的洋鸡蛋不合格(购进日期:2025-03-14)。不合格项目:甲氧苄啶║100?g/kg║≤10?g/kg;磺胺类(总量)║221.29?g/kg║≤10?g/kg 。检测机构: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7、中山市黄圃镇大平粮油店销售的鸡蛋不合格

  2025年5月19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4期)。通告显示:中山市黄圃镇大平粮油店销售的鸡蛋不合格(生产日期/批号2024年11月15日)。不合格项目:氟苯尼考║95.8μg/kg║≤10μg/kg。检测机构: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8、台山市深井镇彬华酒楼销售的鸡蛋不合格

  2025年5月20日,广东省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5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告(2025年第二期)。通告显示:台山市深井镇彬华酒楼销售的鸡蛋不合格(生产日期/批号2025-03-18)。不合格项目:多西环素‖388?g/kg‖≦10?g/kg、氟苯尼考‖156?g/kg‖≦10?g/kg、甲氧苄啶‖232?g/kg‖≦10?g/kg。检测机构: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9、开平市蚬冈镇南燕饭店鸡蛋不合格

  2025年5月20日,广东省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5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告(2025年第二期)。通告显示:开平市蚬冈镇南燕饭店鸡蛋不合格(供应商:黄润发;生产日期/批号2025-03-20)。不合格项目:多西环素‖2.65×10??g/kg‖≦10?g/kg。检测机构: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10、台山市深井镇顺利海鲜酒楼销售的鸡肉不合格

  2025年5月20日,广东省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5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告(2025年第二期)。通告显示:台山市深井镇顺利海鲜酒楼销售的鸡肉不合格(供应商:鹅老协;生产日期/批号2025-03-19)。不合格项目:磺胺类(总量)‖6.90×10??g/kg‖≦100?g/kg、多西环素‖2.84×10??g/kg‖≦100?g/kg。检测机构: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11、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邢红波肉店销售的猪腿肉不合格

  2025年5月15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第四期)。通报显示: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邢红波肉店销售的猪腿肉不合格(检疫日期2025-03-21)。不合格项目:氯霉素║1.58?g/kg║不得检出 。检测机构: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2、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邢红波肉店销售的猪爪不合格

  2025年5月15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第四期)。通报显示: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邢红波肉店销售的猪爪不合格。(检疫日期2025-03-21)。不合格项目:氯霉素║0.306?g/kg║不得检出。检测机构: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3、湖北五悦合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腊鸭腿不合格

  2025年5月19日,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5年第1期)。公告显示:湖北五悦合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腊鸭腿不合格(肉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25-01-18)。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2.0g/100g‖≤1.5g/100g。

  14、重庆市酉阳县锦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腊肉(二刀腊肉)不合格

  2025年5月14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161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重庆市酉阳县锦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腊肉(二刀腊肉)不合格(500克/袋;商标冉老匠;生产日期/批号2025-03-01)。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283g/kg║不得使用。检验机构: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5、标称山东正派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掌门牌烤脖(香辣味)(烤肉类)不合格

  2025年5月16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1期)。通告显示:商洛乐之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正派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掌门牌烤脖(香辣味)(烤肉类),1批次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6、龙里县绝味九九卤菜摊销售的卤鸡爪不合格

  2025年5月14日,贵州省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3·15”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专项监督抽检结果公示(2025年总第3期)。信息显示:龙里县绝味九九卤菜摊销售的卤鸡爪不合格(餐饮食品;计量称重;生产日期2025-03-19)。不合格项目:日落黄║0.0102  g/kg║不得使用。检测机构: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检验检测院。注:2025年贵州黔南3.15“你点我检惠民生活动”专项抽检。

  17、波市鄞州五乡联合万家超市销售的钙之美香肠不合格

  2025年5月20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9期)。通告显示:宁波市鄞州五乡联合万家超市销售的钙之美香肠不合格(生产日期/批号2024-11-21)。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2.0║≤0.5;氯霉素,μg/kg║2.10║不得检出。

  18、贵州意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蒙古肉串不合格

  2025年5月14日,贵州省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公示(2025年总第4期)。信息显示:贵州意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蒙古肉串不合格(速冻食品;计量称重;生产日期2025-01-08)。不合格项目:胭脂红║0.00384  g/kg║不得使用。检测机构: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检验检测院。注:2025年贵州黔南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

  19、广州海关:查获一起走私冻品案 约5吨

  近日,广州海关在珠江口水域查获一起利用渔船藏匿走私冻品案,现场查获牛百叶、猪肚等冻品一批,重约5吨。

  广州海关所属大铲海关联合大铲缉私分局在珠江口水域开展巡航检查时,发现一艘渔船行迹异常,随即迅速组织追击,将该船截停并带回锚地检查,在该船前后两个舱室内发现藏有涉嫌走私的猪肚、牛百叶等冻品一批,重约5吨。

  广州海关查获一批走私猪肚、牛百叶,部分已变质检查中还发现,该船储藏条件较差,未装配冷链设备,该批冻品长时间处于常温甚至高温状态,部分冻品已出现解冻、变质的情况。

  广州海关查获一批走私猪肚、牛百叶,部分已变质广州海关查获一批走私猪肚、牛百叶,部分已变质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办理。

  二、官方案例通报

  1、西安通报“烧烤店将泔水桶内肉串捞出再烤”

  5月16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近日,针对网友反映“老义烤肉(盛龙店)存在食品违法行为”,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涉事门店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工作。目前已责令涉事门店停业整顿,经调查,该涉事主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款的相关规定,违法事实成立。该局已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相关规定,对涉事主体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决定。

  2、未按照规定处理病死动物,被处罚!

  案情摘要

  保山市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收到昌宁县公安局卡斯镇派出所移送案件材料反映何某随意丢弃动物的线索。同日立案调查处理。经调查查明:2023年10月2日,何某在昌宁县卡斯镇广邑村马白易村民小组将自养的5头病死猪丢弃,未进行无害化处理。

  处理结果

  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处理病死动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结合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采取补救措施等情节,昌宁县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10月16日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处理结果

  病死动物随意丢弃可能危害生态环境安全、造成动物疫情事件发生,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按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在河湖、道路沿线等区域随意丢弃病死畜禽。作为一名养殖者,发现动物病死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依法及时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而不是随意进行丢弃。本案告诫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科学养殖动物是增收致富的主要措施,同时也要加强对病死动物的管理,尤其要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加强对养殖动物管理,发现动物病死时要及时报告并作无害化处理,不能因麻痹大意、行为不规范给自己造成不利后果。

  3、遵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

  为深化食品安全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扎实有效推进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形成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遵义市市场监管局现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汇川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酒楼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材料案

  2024年12月27日,汇川区市场监管局对汇川区某酒楼购买使用的原材料“猪肉”开展监督抽检,经检验该猪肉五氯酚酸钠项目不合格。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无法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该批猪肉共计15.47公斤,货值金额473元,已全部加工制作成餐饮食品销售完毕。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材料制作餐食提供餐饮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五十五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汇川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该酒楼警告和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播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王某某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生猪肉案

  2025年3月13日,播州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案板上待销售的生猪肉未见猪肉检疫合格验讫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当事人不能提供检疫合格证明。当事人经营未经检疫检验生猪肉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播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32.4公斤,没收违法所得310.83元,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道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食品厂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2024年12月20日,道真县某食品厂生产经营的泡椒牛肉和麻辣牛肉在2025年监督抽检中发现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不合格,货值金额4500元。当事人生产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道真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的食品10件,没收违法所得45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卤菜店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2024年12月5日,仁怀市盐津街道城南社区某卤菜店自制卤猪头在2024年监督抽检中发现亚硝酸盐超标,货值金额253.4元。当事人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仁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253.4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生鲜配送中心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案

  2024年12月24日,习水县某生鲜配送中心销售的牛肉在2024年监督抽检中发现恩诺星沙、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地塞米松、林可霉素项目超标,货值金额1048元。当事人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习水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048元,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湄潭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烧烤店将鸭肉串冒充牛肉串销售案

  2024年12月25日,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45投诉,某烧烤店将鸭肉串冒充牛肉串销售。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冰柜内发现一包已开封且装有生肉串的汼肉风味串,包装袋上标示品名:汼肉风味串(速冻调制食品),配料:鸭肉、食用盐、白砂糖、味精、芝麻、香辛料、碳酸氢钠、辣椒红。经调查,当事人总共购进1包上述汼肉风味串(速冻调制食品),每包共10把,采购的汼肉风味串经过烧烤加工成熟食后进行销售,在美团平台注册的店铺经营该汼肉风味串标示名称为“牛肉串”,主料为牛肉,线上共销售6把。当事人虚假宣传商品成分,将鸭肉串冒充牛肉串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4、西宁城东区某牛羊肉铺销售未经检疫检验的羊胴体案

  2025年1月21日,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肉类及其制品专项整治,发现城东区某牛羊肉店铺涉嫌销售未经检疫检验的羊肉,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下架并停止销售涉案胴体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四项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的规定,作出没收未经检疫检验的胴体和违法所得10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5、西宁城北区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辣牛肉干案

  2024年11月,城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海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香辣牦牛肉干进行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经检测,其生产的香辣牦牛肉干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作出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3528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6、西宁市城东区拥军巷新民村自建房片区马某无证无照经营肉制品案

  2025年1月27日,城东区八一路监管所联合街道办事处对拥军巷新民村自建房片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13号楼一层房间内进行羊肠加工活动,当事人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和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四项,作出没收加工设备,没收已加工羊肠183.9kg,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7、太原一麻辣烫店用鸭肉冒充牛肉被罚

  5月19日,太原市市场监管局通报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其中,某麻辣烫店在外卖平台上商品页面明确标注“牛肉小串”,但实际原料为鸭肉、淀粉、食品添加剂等,未向消费者明示真实成分。古交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了行政处罚。

  8、金川区圣迪西餐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2024年5月7日,金川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金川区圣迪西餐厅库房及解冻室内均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腌渍麻辣味伴翅。经查,当事人库房超过保质期的腌渍麻辣味伴翅共7箱7袋,构成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违法行为;解冻室内正在解冻并超过保质期的腌渍麻辣味伴翅共8袋,货值380.94元,构成使用过期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当事人采购以上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未定期检查库存食品,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金川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作出警告、没收违法经营食品、罚款26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肉类食品网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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